悼公之母死,洋洋哀公为之齐衰。有若曰 :洋洋“为妾齐衰,礼与 ?”公曰 :“吾得已乎哉?鲁人以妻我 。”季子皋葬其妻,犯人之禾 ,申祥以告曰:“请庚之。”子皋曰 :“孟氏不以是罪予,朋友不以是弃予 ,以吾为邑长于斯也 。买道而葬,后难继也。”仕而未有禄者:君有馈焉曰献,使焉曰寡君;违而君薨 ,弗为服也。虞而立尸 ,有几筵 。卒哭而讳,生事毕而鬼事始已 。既卒哭 ,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:“舍故而讳新。”自寝门至于库门 。二名不偏讳,夫子之母名征在;言在不称征,言征不称在。军有忧 ,则素服哭于库门之外 ,赴车不载橐韔。有焚其先人之室,则三日哭。